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践行“如我在诉”理念 坚守“情同此心”情怀
作者:郭力源  发布时间:2024-05-18 16:22:49 打印 字号: | |

法官的职责是定分止争、惩恶扬善。新时代法院干警如何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,如何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,便要以“如我在诉”的要求,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处理。

“如我在诉”是一种态度……

“现在的案子不好办”“法官压力大,案子太多了”是我常听到的一句话。法官日渐忙碌,但不能觉得案子办不完,就对当事人、案件疲于应付,态度蛮横甚至冷硬横推。殊不知我们的一次“应付”很可能会导致调解的失败,导致涉诉信访事件的发生。我目前主要是在立案庭处理诉前调解纠纷,在调解中我发现,有的当事人争的就是一口气,如何疏通当事人情绪,也是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种能力。本着对当事人负责,对案件负责的原则,我不敢有丝毫懈怠,能调解的决不拖延,不能立即处理的及时向当事人做好解释工作,调解不成的及时转诉讼程序。在法律框架内,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调阶段,为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履职尽责。

 “如我在诉”是一种激情……

办案需要充满干劲和拼劲。调解更应当始终保持热情、投入真情、与当事人共情,我们所传递的情感相信群众都感受的到。法律是严肃的,但法官应该是有温度的,“重法度不失温度,重真情不失分寸”。每每调解时,我都会扪心自问,面对当事人的诉求、面对前来咨询的群众,我们是否能够躬身入局、将心比心,如果是我遇到了这样的问题,是不是也会烦心,也会生气、发脾气;每当当事人情绪激动语言激烈时,我们是否能够放下身段,设身处地,耐心倾听,用平缓的语气释法说理,用和善的微笑赢得当事人的信任;遇到无理取闹者,我们是否能够做到“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”,坚守法律的底线,以此作为规范自身言行的准则,真正做到想群众之所想,急群众之所急。

“如我在诉”是一种责任……

案件审理不能“快中求好”,必须“好中求好”。新时代法院干警要有一种胸怀和担当。记得刚着手调解物业纠纷的时候,面对一次十几个案子,面对桌上堆积起来的卷宗,面对当事人的催办,当时的我确实倍感压力,也曾焦虑不安,彻夜难眠。我告诉自己要沉下心来,针对物业纠纷的特点,我采取逐个调解的方式,在调解中注重与当事人沟通,抓住双方争议焦点,尽力消除当事人的疑虑,解决他们的困难诉求,成功调解了一批物业纠纷案件,最终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誉。我想,作为一名办案人员,应当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,妥善处置冲突的能力,把“力争将每个案件办好”的责任扛在肩上,不能因为事情一多,就产生急躁情绪,进而将这种情绪无形中传递给当事人,最终不利于矛盾的解决。

小案事不小,小案不小办。当事人的每一句“谢谢”,每一次“握手”,都是对调解工作的肯定。我们要在党的坚强领导下,坚持为大局服务,为人民司法,在一个个案件中践诺公平正义,办好案,办高质量的案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。

 

 


 
责任编辑:审管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