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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工作动态】休宁县法院召开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会
作者:吴越  发布时间:2021-07-22 09:53:45 打印 字号: | |

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,提升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水平,强化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,7月21日上午,休宁县人民法院对14名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,县法院、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
会议宣读了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职务任命的通知,带领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就职宣誓,组织法官对参会人员进行《民法典》相关业务培训。

会上组织人民陪审员学习了《人民陪审员法》,结合工作实际逐条进行了详细解读,同时要求新任人民陪审员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履职担当,当好“四员”:一是参与庭审,当好“审判员”,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,增强自身荣誉感和使命感;二是发挥作用,当好“监督员”,要积极参加庭审及合议,帮助、监督法官更加审慎地进行案件审理,提高案件审判质效;三是积极参与,当好“调解员”,要结合本职工作,利用、发挥好自身优势,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,帮助做好调解工作;四是贴近群众,当好“宣传员”,要尽可能多的参与到审理过程中,帮助法官向当事人做好法律法规、审判过程及结果的解释工作,使审判工作更贴人心、更接地气。

会议强调,要处理好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关系,要提前安排、提前规划,提高工作效率,避免影响案件审理进度;要正确认识人民陪审员的地位和作用,在庭审中既要积极正确行使权利,也要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和保密规定;要在案件评议过程中要做到能讲敢说、为公为民,要依据事实和法律,遵循道德和良知,强化自身责任感;要加强学习,不断提高综合素质,要时刻牢记作为人民陪审员的使命,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以律己,不断加强对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各方面能力的培养。

通过此次培训,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对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,对自身肩负的责任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,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,将会正确行使权利,持续强化自身综合素质,提高参审能力,为司法为民、公正司法贡献自己的力量。


 
责任编辑:审管办(研究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