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法院动态
【我为群众办实事】四个“强化”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
作者:裴梦雅  发布时间:2021-06-03 15:53:50 打印 字号: | |

  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,民族的希望。近年来,休宁县人民法院坚持“寓教于审、审教结合”,在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同时,做好审判延伸工作,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,努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。
    专人审理,强化组织保障。严格落实上级法院部署,主动适应新形势,在刑庭加挂少年法庭牌子,成立少年法庭。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,选配3名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责任心强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,专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,确保有的放矢;在子女抚养、监护问题上,始终坚持对被抚养人生活有利、学习有利、成长有利的基本原则,最大限度保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今年以来,该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犯罪、抚养、监护等案件9件,审结7件。

    宽严相济,强化隐私保护。
坚持“教育为主、惩罚为辅”的工作原则,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在量刑时充分考虑适用缓刑、单处罚金刑的条件,对犯罪情节较轻、初犯、在校学生的未成年罪犯依法适用缓刑;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判和犯罪前科封存制度,对涉未成年人隐私的侵权类案件,不公开开庭审理,确保将案件审理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。
    延伸职能,强化回访帮教。在庭审最后阶段增加法庭教育环节,通过“圆桌法庭”以真诚的情感传递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关怀,针对犯罪原因进行判后教化;充分传递法治正能量,对被判处缓刑和部分执行完毕的未成年被告人及时进行回访,针对不同情况因人施教,同时结合其家长、老师、所在社区等,共同履行对少年犯的矫正教育工作,鼓励他们树立正确人生目标,早日回归社会。
    加强宣传,强化法律意识。通过举办“法院开放日”活动邀请学生观摩庭审,开展“送法进校园”、国家安全教育日专题辅导讲座、“模拟法庭”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,“零距离”接触未成年人,让关爱从口号变成行动,让法治从抽象转化成具体,让未成年人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,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发生。

 
责任编辑:审管办(研究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