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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诈骗出新招 男子获刑十三年
作者:程华韦  发布时间:2014-01-26 08:52:06 打印 字号: | |
  近期休宁县公安局接到榆村乡一村民报案,报案人称其在上网时收到在安哥拉务工的丈夫的QQ号发来的信息,有急事需要用钱,让其汇钱到一个银行账户,心存疑惑的被害人要求对方打开视频,通过QQ视频看到丈夫的图像,被害人随即先后三次转账78900元到对方提供的账号上,汇款后其与丈夫联系,发现丈夫的QQ号早已被盗,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。

  公安机关通过汇款银行卡这一线索顺藤摸瓜,通过调取相关银行取款记录、ATM机取款记录,采取技术侦察手段,最终成功锁定作案人为广西南宁的苏某某,此案得以告破,一个新型网络诈骗浮出水面。

  苏某某中专毕业后在家待业,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。看到同乡迅速地富裕起来,喜好上网的他想到到网络这一大好“致富平台”。苏某某通过在网上向制作木马程序的人购买木马,有意识地与国外务工的人员加QQ号聊天,并截取与他人视频的图像画面,然后通过QQ群发木马,一旦收到木马程序的人点开链接,苏某某就能通过相应的网站后台获取被盗的QQ号及密码,再登陆被盗的QQ冒充被盗QQ的主人,与其家人或朋友聊天,编造各种急需用钱的理由,让对方汇钱到指定的银行账户,实施诈骗。即使有防范心理的人心存怀疑,但看到家人或朋友的视频后,也都打消疑虑,及时汇款。短短的几月间,苏某某先后骗取多名全国各地被害人共计70余万元。
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苏某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,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,数额特别巨大,且多数被害人的损失未能挽回,酌情从重处罚。最终被告人苏某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50000元。

【法官提示】网络给人提供了方便、快捷的交流平台,但同时也成为不法分子的生财之道。对于网络聊天上的信息,仍应采取多加防范的态度,遇急事时心不慌,多些冷静思考,不要让不法分子有任何可乘之机。
责任编辑:唐琼